黄锡九,1911年在西安参加了辛亥革命,并担任秦陇复汉军政府民政部司机要科员。1912年,他被任命为陕西省防军第六混成旅官,并于翌年前往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中华党,并对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表示反对,随后返回中国。1916年夏天,他受派遣策动陈树藩反袁,但未能成功。此后,他再次东渡日本并攻读法学,在1921年毕业后回国。

黄锡九在教育和政治领域有着丰富的经历。他曾担任过西安成德中学学校长,对进步学生的爱国活动持同情态度。在1927年的秋天,当省厅试图禁止党在学校的活动时,黄锡九坚决拒绝合作,最终被开除职务并遭到扣押。之后,他进入军政界,历任多个职位,其中包括陕西省民政厅录事、第十七路军总指挥部少校秘书等。

1939年,黄锡 九调任宝鸡司法处审判官,一直到1941年卸下这一职务。他从政十二载,没有徇私舞弊,也没有贪污受贿,而是致力于伸张正义,为民请命。在抗日战争期间,当日机轰炸西安时,黄锡九回到老家凤县支持青年铲除腐败工作团,并反对县长陈卓戡的横征暴敛行为,被推举为工作团团长。

战后的黄锡九继续在教育和经济领域发挥作用。他创办凤县中学兼秦川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还发展地方经济,如创办凤县造纸厂。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他一直活跃于社会各界,以其无私和正直著称,最终于1976年的1月8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