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宣宗的统治期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与日本的外交关系。自从朱棣时代以来,由于足利义持对这一关系持有敌意,这种关系已经陷入了冰点。为了缓和紧张局势,朱瞻基在宣德元年(1426年)和二年(1427年)取消了永乐二年的纳贡使团协定,并增加了允许来华贸易船只和人员,但足利义持仍然阻碍着任何协议的达成。

然而,足利义持的继承者足利义教则表现出了恢复两国关系的兴趣。在宣德七年的初期,明宣宗派遣宦官柴山携带诏书前往琉球,建议恢复双方之间的官方往来并增加批准贸易量。通过琉球王的斡旋,这份诏书最终传到了日本。这份诏书深受足利义教青睐,他在九月派遣一名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率领一个使团于1433年的六月抵达北京,并带来了马匹、甲胄、刀剑以及其他土产作为贡品。

随后,中国皇帝回应派遣一个护送使团,将日本使团安全送返本国。在这次互相往来的活动中,中日之间正式关系得以恢复,而尽管偶尔会出现裂痕,但这种合作一直持续到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双方各自出于自身利益进行打算,其中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是因为他们热衷于利用新的制度进行贸易并获得巨大利益。而明廷则希望通过将军方面取得帮助,以解决倭寇问题。但实际上,对海盗控制力度有限,使得这些努力未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