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后世追封谥号东明圣王,西汉玄菟郡高句丽县人,公元前8年被立为高句骊侯,是第一代高句骊侯。公元12年(农历新朝始建国四年),高被新朝将领严尤诛杀。
一说扶余人,于汉宣帝神爵四年(前58年)生于玄菟郡高句骊县,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年)死,享年三十九岁,为初代高句丽侯、父为解慕漱,母为柳花夫人。
金富轼《三国史记》记载:始祖东明圣王,姓高氏,讳,一云邹,一云众解。
历史记载
高句丽侯驺,公元前8年在西汉的玄菟郡的高句丽县获得侯爵爵位,根据是历史文物高慈墓志铭的记载:“自句丽初立至国破已来,七百八年。”而碑文上明确记载立碑那一年是圣历三年,即公元700年,由此往前数708年就是高句丽初立的年份即公元前8年。
西汉灭亡时,高句骊人比较弱小,其首领没有取得“王”的称号,只是“侯”,高句骊人接受玄菟郡的统治,户口报在玄菟郡下面的高句骊县。
王莽篡位后,公元9年,把其他王都降级为侯,但是由于高句骊侯本来就是侯爵,所以没降他的爵位。班固说得很清楚:
《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记载:其东出者,至玄菟、乐浪、高句骊、夫馀;南出者,逾徼外,历益州,贬句町王为侯;西出者,至西域,尽改其王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单于印,改汉印文,去“玺”曰“章”。
由此可见,高句骊的首领本来就是“侯”。
公元12年,被王莽派兵诛杀。(驺)被杀一事发生在新朝的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
《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记载:先是,莽发高句骊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冠。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严尤奏言:“貉人犯法,不从驺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馀之属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馀、秽、貉复起,此大忧也。”莽不尉安,秽、貉遂反,诏尤击之。尤诱高句骊侯驺至,而斩焉,传安。
金富轼《三国史记》[1]:始祖东明圣王,姓高氏,讳一云邹,一云众解。先是,扶馀王解夫娄老无子,祭山川求嗣。其所御马至鲲渊,见大石,相对流泪。王怪之,使人转其石,有小儿,金色蛙形。蛙,一作蜗。王喜曰:「此乃天赉我令胤乎!」乃收而养之,名曰金蛙。及其长,立为太子。后,其相阿兰弗曰:「日者,天降我曰:将使吾子孙立国于此,汝其避之。东海之滨有地,号曰迦叶原。土壤膏宜五谷,可都也。」阿兰弗遂劝王,移都于彼,国号东扶馀。其旧都有人,不知所从来,自称天帝子解慕漱,来都焉。及解夫娄薨,金蛙嗣位。于是时,得女子于太白山南优渤水,问之,曰:「我是河伯之女,名柳花。与诸弟出游,时有一男子,自言天帝子解慕漱,诱我于熊心山熊神山下鸭鸭绿边室中,私之,卽往不返。父母责我无媒而从人,遂谪居优渤水。」金蛙异之,幽闭于室中。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而照之。因而有孕,生一卵,大如五升许。王弃之,与犬豕,皆不食,又弃之路中,牛马避之,后弃之野,鸟覆翼之。
王欲剖之,不能破,遂还其母。其母以物之,置于暖处,有一男儿,破壳而出,骨表英奇。年甫七岁,然异常,自作弓矢,射之,百发百中。扶馀俗语,善射为,故以名云。金蛙有七子,常与游戱,其伎能皆不及。其长子带素言于王曰:「非人所生,其为人也勇,若不早图,恐有后患,请除之。」王不听,使之养马。知其骏者,而减食令瘦,驽者,善养令肥。王以肥者自乘,瘦者给。后,猎于野,以善射,与其矢小而兽甚多。王子及诸臣又谋杀之。母阴知之,告曰:「国人将害汝。以汝才略,何往而不可?与其迟留而受辱,不若远适以有为。」乃与鸟伊乌伊、摩离、陜父等三人为友,行至淹水一名盖斯水,在今鸭绿东北。
欲渡无梁,恐为追兵所迫。告水曰:「我是天帝子,何伯河伯外孙甥。今日逃走,追者垂及如何?」于是,鱼鼈浮出成桥,得渡,鱼鼈乃解,追骑不得渡。行至毛屯谷『魏书』云;「至普述水。」,遇三人:其一人着,一人着衲衣,一人着水藻衣。问曰:「子等何许人也,何姓何名乎?」者曰:「名再思」,衲衣者曰:「名武骨」,水藻衣者曰:「名默居」,而不言姓。赐再思姓克氏;武骨仲室氏;默居少室氏。乃告于众曰:「我方承景命,欲启元基,而适遇此三贤,岂非天赐乎?」遂揆其能,各任以事,与之俱至卒本川『魏书』云:「至纥升骨城。」。观其土壤肥美,山河险固,遂欲都焉。而未遑作宫室,但结庐于沸流水上,居之。
国号高句丽,因以高为氏。一云:至卒本扶馀,王无子,见知非常人,以其女妻之,王薨,嗣位。时,年二十二岁,是汉孝元帝建昭二年,新罗始祖赫居世二十一年甲申岁也。四方闻之,来附者众。其地连靺鞨部落,恐侵盗为害,遂攘斥之,靺鞨畏服,不敢犯焉。王见沸流水中,有菜叶逐流下,知有人在上流者。因以猎往寻,至沸流国。其国王松让出见曰:「寡人僻在海隅,未尝得见君子,今日邂逅相遇,不亦幸乎!然不识吾子自何而来。」答曰:「我是天帝子,来都于某所。」松让曰:「我累世为王,地小不足容两主,君立都日浅,为我附庸,可乎?」王忿其言,因与之鬪辩,亦相射以校艺,松让不能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