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乃岑(1896-1974),原名郭风琴,出生于河北省高邑县花园村。1919年,他毕业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在他的教育事业中,他展现出了坚定的理念和对教育的深刻理解。他曾在1931年接受邢台十二中学的聘请,以110元现大洋的高薪来任教,但他拒绝了优厚的待遇,选择成为本县知名人士和县长试图招募他担任教育局长时提供给他的30元月薪,并最终接受了县教育局长职务。
在任职期间,郭乃岑深入各个学校,亲自听教师讲课并辅导学生。他还举办乡村教师讲习班,并请休假大学生来到农村地区进行教学,以提高当地教师的文化素质。此外,他还从北京聘请了三位思想进步的女教师,让她们在县女子安全小学工作,这一举措彻底改变了该校的情况,有五六名学生甚至考入邢台中学继续深造。
然而,在“芦沟桥”事件后,当日军侵占高邑时,郭乃岑不愿意为敌人服务,而是辞去教职回家务农。他选择保持清贫生活,不向日伪政权求助,即便生活物资极度短缺也不动摇。1945年日本投降后,一些知识分子对新中国政策感到迷茫而离开,但郭乃岑却写信劝说他们回来参与社会工作。
随着新中国成立,他被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调至南岩中学担任教职。直至1974年病逝,他的一生都以坚持自己的道德和价值观为标记,被人们铭记为一个真正关心国家命运、致力于教育事业的人物。